各教学院部: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以下简称自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清理对象
各教学院(部)组织本单位的全体教师,对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开展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无实质学术贡献挂名清理。已完成查处的论文可不纳入范围。
(二)自查清理重点
对符合自查清理范围的论文要逐一自查,重点核查以下六个方面: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请各教学院部,按省科技厅文件认真进行自查和清理,7 月 5 日前汇总本单位老师自查清理情况,将本单位相关情况填写附件 1,把电子表格发送邮箱:174501416@qq.com和盖本单位章的字纸稿交到科技处。
科学技术处
202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