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6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技术处发布时间:2026-07-07浏览次数:10

为发挥行业协会服务、引领作用,推动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科学研究在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先导作用,根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经协会课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2026年度规划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26年度规划课题申报类别分为重点课题和青年课题。

重点课题需严格按照《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6年度规划课题重点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2)范围进行申报,可直接以选题指南名称作为题目申报,也可在选题指南名称范围内自拟题目申报。

青年课题申报可参考重点课题选题指南,也可结合民办教育改革发展实际自主拟定研究题目。建议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与一线教师等相关人员以各级各类民办学校高质量、特色发展与创新发展为主题,以学校(机构)为基本研究单位,选取与教育教学、办学实践等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发展问题开展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2026年度规划课题采用推荐和评审制,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单位可直接申报,非会员单位须由所在地区民办教育协会推荐申报。协会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

(二)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申请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重点课题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在同等条件下,申请人为党组织负责人或决策机构负责人、校长的,将优先获得立项。青年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对其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不作硬性要求。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申请书中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四)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不同单位可以联合申报重点课题,联合课题的负责人最多不超过3人。

(五)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课题研究成果的独立性,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在我会进行重复申报。尚未结题的协会在研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课题申请人参加此次申报。课题立项后,课题申请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成员总数的1/3

(六)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力量,能够为研究工作提供经费支持和其他必要的条件。

三、申报时间

2026720日—725

四、申报方式及材料提交

(一)收到学校通知的被推荐课题申请人用本单位管理员分配的个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https://www.ngedu.org.cn/loginTopic)后,点击“课题申报”,填报课题信息。

青年课题需交纸质版申请书2和申请书活页3重点课题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3和申请书活页3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除此之外,青年课题、重点课题还需提供1份科研项目(成果)意识形态审查表,1份查重报告,1份汇总表,于725下午2:30-5点提交到科技处,课题申报书、活页、汇总表、查重报告以及意识形态审查表盖章扫描件等材料发送至邮箱:8134558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