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新余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结项的工作通知

发布者:科学技术处发布时间:2025-11-17浏览次数:10

为加强社科课题的成果转化与运用,推动社科研究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对2025年课题结项工作提示如下:

1.课题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结项时可申请免于鉴定。

1)课题研究成果获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2)在市级以上公开出版刊物或《新余社会科学》《新余社科资政》和“资政先声”公众号刊发文章2篇及以上。

2.凡公开发表的文章、公开出版的专著以及送呈领导签批的研究成果均须注明:“新余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研究成果”或“新余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研究员XXX”字样,以及课题编号,否则不予认定。其余事宜按照《关于印发<新余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4)文件要求执行。

3.申请结项时需提交《新余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A4双面左侧两粒装订)、课题成果、领导批示、刊发文章、查重报告等材料各一份,查重报告重复率要求不高于 20%

请各项目负责人整理好以上材料电子稿后打包发邮箱:813455819@qq.com。电子稿具体要求:按立项编号建立文件夹,一个课题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进行命名,如“25YGY178-张三”,为便于评审,课题成果必须为单独的文档。

4.结项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1125日下午5点,延期结项需申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