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技术处发布时间:2025-07-09浏览次数:10


接上级通知,组织开展2025普通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简称“省级本科教改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省级本科教改课题按类型分为特设专项、常规项目和委托项目,按类别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一)特设专项

特设专项是指在中观和宏观层面上,聚焦高等教育教学热点问题开展重大综合改革探索,鼓励跨学科、跨高校和校企联合申报项目,要求具有明确的改革思路、制定详细的改革计划,最后形成有亮点、能推广的改革成果。主要围绕以下选题: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2.服务两个“先行先试”(在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方面先行先试;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布局结构上先行先试);

3.建立健全科技发展、产业升级和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

4.深化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

5.推动我省高校与县域基础教育协同提质(仅限协同提质行动联盟高校申报)。

(二)常规项目

主要围绕以下选题:

1.构建“大思政课”育人格局,加强课程思政建设;

2.深化“四新”(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3.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

4.加强课程体系与教材建设;

5.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6.推进纪检监察、涉外法治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研究

7.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

8.加强教师教育、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9.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实践教学改革

10.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

(三)委托项目

围绕推动我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和综合改革等方面设立。

二、申报要求

(一)重点项目从拟立项的常规项目中择优遴选。特设专项按照限额单独申报。委托项目不占学校申报名额,由省教育厅委托相关高校或省级有关组织、中心、平台等开展研究

(二)省级教改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数一般应在4人以内。在研省级教改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课题主持人一般应是主持过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或参加过省部级课题研究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每位成员当年度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

(三)在申报课题时,鼓励教学一线教师申报课题并向45周岁及以下中青年教师倾斜,原则上57岁及以上(19681231日以前)不得主持申报。现任校领导原则上不参加申报(承担本科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除外)

(四)已结题2项及以上课题的主持人仅可承担重点项目(含特设专项和委托项目),申报常规课题时如被列为一般项目将不予立项

(五)鼓励跨校、跨学科或校企联合申报省级教改项目,联合申报项目由课题主持人所在高校申报,并计入所在高校名额。

(六)鼓励积极申报实践研究项目,引导教研人员在教学一线进行探索实践并推广运用好的教改成果。

三、申报流程及提交材料

申报人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课题基本信息、项目成员简况并填写上传《申报书》(含课题活页)(见附件2)。

各项目负责人需在2025918日前提交2份申报书、3份活页、1份申报汇总表、1份科研项目(成果)意识形态审查表、1份查重报告到科技处,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邮箱813455819@qq.com,逾期不予处理。

课题评审完后,学校将通知课题主持人将《申报书》(含课题活页)在江西智慧教育平台(https://www.jx.smartedu.cn)首页,点击“热门服务”中的“本科教改课题”,使用江西智慧教育平台账号密码登录后,填写课题申报信息。操作手册详见申报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