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技术处发布时间:2025-07-03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提高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的立项质量,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同时加强以企业为主导的科技创新,促进成果转化,现就2025年度科技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校在职在岗人员(不含兼职),每人限报 1 项(参与不超过 2 项)。原则上校级领导不得申报。

(二)申报人具有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有承担科技研究项目的经历,且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

(三)拥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科研人员只能申报重点项目。有主持在研的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省自科基金项目、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者,不得申报。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

二、立项要求

(一)选题要求。课题申请人要坚持“四个面向”,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我省“1269”行动计划需求,根据申报指南(附件3)进行选题。

(二)项目立项类别。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三类,资助重点如下:

1.重点项目:围绕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研究期限为 3 年。重点项目中设“进园入企专项,指标单列,仅限参与江西高校科技服务“进园入企”专项行动的教师联合企业共同申报,学校、企业和教师应签订“进园入企”三方协议学校应制定“进园入企”配套方案,企业须是在江西省内注册的,属于我省“1269”行动计划重点产业链、六大未来产业或农业、“双碳”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

2.一般项目:根据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着力提高全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研究期限为 2 年。

3.青年项目:支持高校年龄在 35 周岁(女性可放宽到 37 周岁)以下的青年科研骨干开展创新性研究,着力培养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人才,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研究期限为 2年。青年项目的占比不低于立项总数的 60%

四、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提交材料。各项目负责人需在2025829日前将2份申报书,3份活页,1份汇总表,1份查重报告,1份科研项目(成果)意识形态审查表提交到科技处,所有材料电子稿发邮箱:813455819@qq.com.

(二)项目申报流程。由教师在江西教育系统科研管理服务平台(http://jykygl.jxedu.gov.cn/portal/home)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