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通知,学校开展2025年度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现就专项课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及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目标要求,加强对江西教育改革发展的思考和战略谋划,发挥教育科研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
二、申报人员要求
1.申报对象及其他有关情况详见附件。
2.省教科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人申报前必须认真阅读《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了解课题的管理原则、结题成果要求、结题方式和程序,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申报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课题预期成果需达到省级项目应有的体量。
3.所有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活页评审书》均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凡是不能自觉履行合同的不得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4.课题申报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每年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科规划其他课题的申请;每项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参研人数一般不超过 4 人,原则上历年累计主持课题不超过 3 项;课题组成员作为成员参与省教科规划其他课题每年不超过 2 项。
5.在申报课题时,应确保教学一线教师申报的课题比例占申报数额的 80%以上,并向 45 周岁及以下中青年教师倾斜。鼓励跨区域、跨领域、跨学科组建研究团队,聚集优势研究力量,开展协同攻关。
6.目前主持有省教科规划课题或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结项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上述课题被终止的主持人3 年内、被撤项的主持人 5 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7.凡申报本年度课题内容与在研或已结项各级各类课题有关联的,必须在《课题申请·活页评审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与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
三、项目管理
(一)过程管理
1.课题应在立项文件发布起 1 个月内开题,进一步明确研究方向、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2.课题立项满 1 年,课题主持人应向学校提交年度研究报告,并填写中期报告书。
3.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为 2 年。
(三)结题管理
1.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通过学校向省教育厅科技处(省教科规划办)提出结题申请,提交结题材料(研究报告和最终研究成果)。经审核验收合格后,颁发《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
2.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的课题主持人终身不得申报。视情节严重,相关情况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并调减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申报指标或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课题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包括审核合格的《课题申请·活页评审表》和单列的《活页》。《课题申请·活页评审表》首页“承诺书”包含申报人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申报人需在申报材料亲笔签名。
(二)课题申报需进行网络申报,并需提交纸质申报书1份,活页3份,科研项目(成果)意识形态审查表1份,查重报告1份,汇总表1份到科技处,相关材料电子稿(备注:姓名-省教科规划专项课题)发邮箱:ygxyky@126.com,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下午5点。申报人在江西教育智慧平台-江西省教育厅科技与成果管理系统将《课题申请·评审书》和《活页》进行上报,学校组织遴选。省教育厅科技处(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登录“江西省教育厅科技与成果管理系统 (https://saas.jxeduyun.com/1588)”,点击“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栏目下的专项课题申报活动入口进行申报(操作手册详见栏目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