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确保研究项目质量。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现就规范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超过 6年的项目,务于 2024年 12月前结题。届时仍未结题的将予以撤销,该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省教育厅科技项目。对某些探索性强,与预期不符难以继续开展研究的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阐明原因,所在学校可建议予以结题、终止,经省教育厅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
二、立项超过 3年的项目,应于 2024年 12月前结题,未达到结题要求的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 2年)。
三、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要求,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并及时结题。
今年预计结题的人员请在2024年10月31日前到科技处进行报备,从2024年下半年开始,结题需使用新版项目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