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2024学年教师科研考核已初步完成,教师可自行经学校网站“智慧校园”进入系统查询、核对。
2.部分教师的成果原件已审核,但因教师本人没有按要求在系统中上传完整的成果资料(缺图片、图片不清晰等),导致没有审核通过, 不能计分,如有上述情况请及时更正,并到科技处核实。
3.需要补交科研成果的教师,请在考核系统中上传成果,并按6月份有关考核通知的要求提交到教学院部,由教学院部统一交科技处。科技 处将立刻处理,处理后教师应及时自行进系统核对,直至无误为止。
4.有疑问的教师,可到科技处核实并处理;处理后教师应自行进系统再次核对,直至无误为止。
5.上述相关业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本单位相关的每位教师。
科学技术处
2024.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