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技术处发布时间:2024-08-22浏览次数:10

为规范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确保研究项目质量。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现就规范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超过 6年的项目,务于 202412月前结题。届时仍未结题的将予以撤销,该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省教育厅科技项目。对某些探索性强,与预期不符难以继续开展研究的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阐明原因,所在学校可建议予以结题、终止,经省教育厅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

二、立项超过 3年的项目,应于 202412月前结题,未达到结题要求的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 2年)。

三、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要求,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并及时结题。

今年预计结题的人员请在20241031日前到科技处进行报备,从2024年下半年开始,结题需使用新版项目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