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4 年修订)》,现组织开展 2024 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校在职在岗人员(不含兼职),每人限报 1 项(参与不超过 2 项)。
2.申报人具有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有承担科技研究项目的经历,且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
3.拥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科研人员只能申报重点项目。有主持在研的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省自科基金项目、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者,不得申报。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
二、立项要求
1.选题要求。课题申请人要坚持“四个面向”,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我省“1269”行动计划需求,根据申报指南(附件 4)进行选题。
2.立项类别。2024 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重点如下:
(一)重点项目:围绕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研究期限为 3 年。
(二)一般项目:根据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着力提高全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研究期限为 2年。
(三)青年项目:支持高校年龄在 35 周岁(女性可放宽到 37 周岁)以下的青年科研骨干开展创新性研究,着力培养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人才,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研究期限为 2 年。
三、材料提交
项目申请人需在2024年9月5日前提交申请书一式1份、活页一式3份、查重报告1份、课题负责人所在教学院部审核意见1份及项目备案表1份至科技处,上述材料电子稿发送至科技处邮箱:ygxyky@126.com,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