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档函〔2024〕27号)、《江西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及江西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1.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根据《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附件1)中的研究方向确定选题。自主选题项目应根据指南第一部分的“自主选题”确定具体研究项目,项目应聚焦影响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和本研究领域的重点、难点、空白点,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可行性,避免简单重复或低水平研究,避免脱离实际或盲目追求热点。重点项目应从指南第二部分“重点项目”中选择,可在该重点项目研究内容基础上进行适当扩展。
2.江西省档案科技项目根据《2024年度江西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附件2)中的研究方向确定选题。
二、申报程序
(一)江西省档案科技项目申报
1.申报人填写《江西省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一式3份,《查重报告》1份和《教学院部审核意见》1份,在3月29日前提交至科技处,查重报告、任务书及汇总表电子稿发邮箱ygxyky@126.com.
(二)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申报
1.申报人于3月29日前将《任务书》一式3份,《查重报告》1份和《教学院部审核意见》1份提交至科技处,查重报告、任务书及汇总表电子稿发邮箱ygxyky@126.com.
一个科技项目可以同时申报江西省档案科技项目和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申报国家档案局重点项目的除外),也可以只申报其中一项。省档案局组织档案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同时申报两项的,先纳入江西省档案科技立项项目,再择优向国家档案局推荐,推荐项目通过国家档案局立项的,作为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执行。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研究相应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建立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制度,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2.项目申报前应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申报前征求相关研究领域档案专家的意见建议。
3.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未经同意不得将他人列为研究团队成员。不得抄袭、买卖、代写申报材料,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项目申报材料。
4.申报国家档案局重点科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参加国家档案局组织的立项答辩,答辩形式和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附件:1.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
2.2024年度江西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