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2022学年科研考核中,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专职组织员等未享受科研任务减半的干部,填报“管理人员科研任务减半统计表”,各单位统一到人事处核实任职等信息后交科技处(纸质稿盖本单位和人事处章交科技处,电子稿发1225718921@qq.com),请各单位将上述材料于12月8日下班前交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在2021~2022学年科研考核中,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专职组织员等未享受科研任务减半的干部,填报“管理人员科研任务减半统计表”,各单位统一到人事处核实任职等信息后交科技处(纸质稿盖本单位和人事处章交科技处,电子稿发1225718921@qq.com),请各单位将上述材料于12月8日下班前交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