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根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1] 4 号),经研究,决定进行项目中期检查及集中清理一批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超期未结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项目清理范围是:2016-2017年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未结项项目:1.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2.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3.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
二、清理要求
(一)2016 年立项项目
请上述各类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理结项,结项截止时间在 2022 年 12月19日前。届时,未在系统中申请结项或未达到结项条件的社政处直接作撤项处理,被撤销项目责任人 3 年内不得申报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
(二)2017 年立项项目
1. 2017 年立项的各类项目如符合结项条件的,可按《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1]4 号)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结项。结项截止时间在 2022 年 12月19日前。
2.个别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将延期申请交至科技处。并立即在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 ( http://47.114.81.8:8500/)中申请延期,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社政处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1 年,到期仍未完成者社政处将予以撤项。
3.到期没有完成项目约定的研究任务,且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延期申请的上述项目,社政处将作撤项处理。被撤销项目责任人 3 年内不得申报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
三、中期检查
1. 检查范围。2021年开始立项的项目都要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应在立项通知书下达后 1 年进行。
2.检查方式。2022年下半年中期检查采用线上的方式进行,以线上申请为准。网址http: l/147.114.81.8: 8500/,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 。中期检查操作流程见附件3.
3.纸质材料填写。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经科技处审核后上传到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并留存好以便结题时使用。
中期检查内容包括: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成果学术水平如何、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遵守学术道德,项目经费是否用于科研工作、经费开支是否合理,项目研究过程中是否出现其他新问题、有无其它不符合本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结项
1.结题方式。2022年下半年结项采用线上的方式进行,以线上申请结项为准,否则不予结项。网址http: l/147.114.81.8: 8500/,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 24: 00。项目结项操作流程见附件4.
2.纸质材料填写。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如实填写结项项目汇总表(附件2),特别是课题组成员、变更情况和C刊、核心论文发表情况。如有课题组成员发生了变更的,请在纸质汇总表后面再附上该课题的变更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必须是已经获得批准的,系统完成可直接导出。)
五、材料提交
1. 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稿一式两份在2022年12月19日前交科技处,电子稿发邮箱ygxyky@126.com.
2. 结项项目汇总表纸质稿一式一份在2022年12月19日前交科技处,结题材料(见结题材料样表附件1-附件6)在专家鉴定完毕后系统导出后胶装一式两份交科技处,胶装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稿发邮箱ygxyky@126.com.
科技处
202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