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2022学年教师科研考核已初步完成,教师可自行经学校网站“统一门户”进入系统查询、核对。
2.有疑问的教师,可到科技处核实并处理。
3.需要补交科研成果的教师,请按5月份有关考核通知的要求提交到教学院部,由教学院部统一交科技处,并在考核系统中上传成果。
4.上述相关业务截止时间为9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
1.2021~2022学年教师科研考核已初步完成,教师可自行经学校网站“统一门户”进入系统查询、核对。
2.有疑问的教师,可到科技处核实并处理。
3.需要补交科研成果的教师,请按5月份有关考核通知的要求提交到教学院部,由教学院部统一交科技处,并在考核系统中上传成果。
4.上述相关业务截止时间为9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