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7-06浏览次数:0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上半年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结项所需提交的材料

1.《结项审批书》

2.《课题申请、评审书》

3.《课题立项通知书》

4.论文成果复印件(目录中注明“题目、刊物名称、年期号”)(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及正文)

5.“最终成果简介”,供介绍、宣传、推广成果使用。内容包括:该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略写);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详写);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略写)。简介内容应由项目负责人撰写;文章内容要层次清楚、观点明晰、用语准确、文风朴实,要有实质性内容,并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不得简单排列篇章目录。最终成果简介不是总结报告的翻版,不得照抄总结报告。简介结尾应注明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名称、项目负责人单位和联系方式、课题组主要成员、是否出版,如出版,应注明出版社和出版时间。成果简介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6.成果影响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按以上顺序进行胶装,设置封面。提供胶装材料一套和项目成果原件,以及所有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一份。

2017年以来历年未结题项目的梳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的动态管理,请各单位认真梳理2017年以来已立项未结题项目,填写并提交《2017年以来未结题的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汇总表》

材料报送事项

1.报送时间。2022年7月15日前报送,逾期不受理。

2.报送格式。电子版格式:单位名称+结题材料;邮箱813455819@qq.com

以上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交,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