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根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1J 4 号),经研究,决定集中清理一批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超期未结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项目清理范围是 2015-2 016 年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未结项的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二、清理要求
(一)2015 年立项项目
请上述各类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理结项,系统申请结项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3 日。届时,未在系统中申请结项或未达到结项条件的社政处直接作撤项处理,被撤销项目责任人 3 年内不得申报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
(二)2016 年立项项目
1. 2016 年立项的各类项目如符合结项条件的,可按《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1J4 号)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结项。结项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个别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将延期申请交至科技处。并在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 ( http: 1/47. 114. 81. 8: 8500/)中申请延期,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社政处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1 年,到期仍未完成者社政处将予以撤项。
3.到期没有完成项目约定的研究任务,且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延期申请的上述项目,社政处将作撤项处理。被撤销项目责任人 3 年内不得申报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鉴于 2015 年及以后课题资助经费由各高校承担,经费按照本校相关管理办法处置。
三、结项材料报送要求
1.结题方式。 2021 年下半年结项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以线上申请结项为准,否则不予结项。网址 http: /147. 114. 81. 8: 8500/,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3 日 24: 00。其中专家鉴定意见表,暂时不需要上传系统,同纸质稿一同报送。
2.纸质材料填写。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如实填写结项项目汇总表(附件1) ,特别是课题组成员、变更情况和 C 刊、核心论文发表情况。如有课题组成员发生了变更的,请在纸质汇总表后面再附上该课题的变更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必须是已经获得批准的,系统完成可直接导出。)
3.材料报送。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项项目汇总表》纸质版 1份( A4 纸打印,左侧装订),以及结项材料 1份,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 17: 00 前一并报送。结项材料的装订顺序须按照《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1J 4 号)的要求顺序一致。同时,各项目负责人须将电子版《结项项目汇总表》和结题相关材料发电子邮箱 ygxyky@126.com,电子汇总表将作为结项证书的最终依据。
科技处
2021/12/9